邵陽新聞網9月2日訊(通訊員 李悅 肖麗艷)近日,城步苗族自治縣一居民因違規停放電動自行車,被消防部門立案調查后依法處以罰款人民幣110元整的行政處罰。
此前,城步消防救援大隊監督執法人員在開展專項檢查時發現,城步林業新苑小區住宅樓的首層門廳內有電動車違規停放,責令當事人進行改正。復查時發現該居民陽某仍將電動自行車停放此處,違反了《湖南省城鎮居民住宅區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規定》 第十一條第五項之規定,根據《湖南省城鎮居民住宅區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規定》第十二條第一款之規定,決定給予陽某罰款人民幣110元整的行政處罰。
目前,該物業高度重視并全力配合場所火災隱患問題的整改工作。下一步,大隊將不定期深入該物業提供技術服務指導,跟蹤隱患整改進度,確保隱患按時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