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陽新聞網2月17日訊(通訊員 李悅 肖麗艷)近日,城步苗族自治縣消防救援大隊執法人員依法對轄區進行日常監督檢查時,發現城步鴻達商業街居住居民肖某違規將電動自行車停放在住宅樓的疏散通道上。其行為涉嫌違反了《湖南省城鎮居民住宅區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規定》第十一條第五項之規定,根據《湖南省城鎮居民住宅區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規定》第十二條第一款之規定,給予肖某警告的行政處罰,已對肖某當場訓誡。
下一步,城步苗族自治縣消防救援大隊將持續加強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全鏈條整治行動,加大轄區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隱患排查及宣傳力度,切實消除電動自行車火災隱患及各類致災因素,全力維護轄區居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