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陽新聞網5月19日訊(通訊員 李悅 肖麗艷)近日, 城步苗族自治縣一溜冰場未經消防救援機構許可,擅自投入使用、營業,被消防部門依法處以罰款人民幣3100元整的行政處罰。
前期,城步苗族自治縣消防救援大隊監督執法人員開展檢查時,發現城步蘇喂蘇喂輪滑俱樂部未經消防救援機構許可,擅自投入使用、營業,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五條第四款的規定,大隊依法對該場所的違法行為進行了立案查處,對違法事實進行了調查取證。鑒于該場所自檢查發現存在的問題后,充分認識到自己存在的問題,積極落實,主動停止營業并立即準備相關材料,申請辦理消防行政許可手續。違法行為情形屬于較輕違法情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第五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第四項、《湖南省消防救援機構行政處罰案件裁量指導意見》第八條、第十五條之規定,對該場所責令停產停業并罰款人民幣3100元整的行政處罰。
消防部門提示:公眾聚集場所未經消防救援機構許可不得投入使用、營業,申請人可自主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也可通過場所所在地的消防業務受理窗口,向消防救援機構依法申請,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取得消防救援機構許可后方可使用、營業。請廣大市民群眾要嚴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規,重視消防安全,積極排查并消除身邊火災隱患,共同營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