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陽新聞網9月6日訊(通訊員 唐準)近日,邵陽市東方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東方華庭住宅小區5棟公共門廳違規停放電動自行車,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被大祥區消防救援大隊依法下發《責令立即改正通知書》,責令立即改正。
前期,大隊開展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安全隱患全鏈條整治行動時,發現位于大祥區邵水西路東方華庭住宅小區5棟公共門廳存在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的現象。大隊依法下發《責令立即改正通知書》,責令物業公司立即組織對違規停放的電動自行車進行清離。隔日,小區物業向我大隊反映,有一臺電動自行車車主拒絕駛離。我大隊消防監督人員進行現場核查,經現場核查,發現一臺電動自行車仍停放在小區5棟公共門廳處,拒不改正違法行為,違反了《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第三十七條第一款之規定。我大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七條第一款第一項、《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第四十七條第一款第七項和《湖南省消防救援機構行政處罰案件裁量指導意見》第三十五條之規定,對違規的電動自行車車主作出罰款人民幣陸佰陸拾元整的行政處罰。
大祥消防提醒:廣大市民將電動自行車轉移至安全區域停放或充電。禁止在建筑物的公共門廳、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樓梯間以及不符合消防安全條件的室內場所停放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或者為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及其電池充電;禁止攜帶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及其電池進入電梯轎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