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陽新聞網3月19日訊(通訊員 邵向陽)近日,邵陽市生態環境局隆回分局對隆回縣某養豬場嚴重環境違法行為依法予以行政處罰人民幣60萬元整,責令立即改正環境違法行為,于3月31日前采取有效措施,完成整改任務,其環保直接責任人于某被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行政拘留。
3月11日,生態環境執法工作人員在該養豬場現場依法亮明身份開展執法檢查時,該養豬場阻撓拒絕不配合檢查,導致執法人員不能正常開展工作。事后,邵陽市生態環境局隆回分局按照上級指示要求,立即組織環境執法人員對該養豬場進行調查取證。
經查,該養豬場存在不正常運行污染防治設施、嚴重違法排污等環境違法行為,遂依法對該養豬場做出上述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