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陽新聞網8月13日訊(通訊員 彭曉艷)8月12日,隆回交警統一部署,集中開展酒駕醉駕專項整治行動時,查處一起飲酒后駕駛機動車違法行為。
當日21時許,民警在隆回縣桃洪鎮雙井路段例行登記檢查時,發現駕駛人郭某身上散發酒氣,疑似酒后駕駛機動車,執勤民警便對其進行了,呼氣式酒精檢測作進一步核查,結果為37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違法行為。
據郭某交代,他抱著“這么近的路,交警不會查的”僥幸心理,剛出門500米,被民警當場查獲。面對酒駕的事實,郭某稱晚上只喝了一杯白酒,駕駛摩托車出門去夜市,卻沒想到被查出酒駕,經執勤民警的批評教育,郭某已深刻認識到酒駕的危險性。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對駕駛人郭某飲酒后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行為處以罰款1000元、暫扣駕駛證6個月、記12分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