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陽新聞網10月22日訊 近日,隆回縣一幼兒園因違規在外窗上設置防盜網影響逃生、滅火救援,且未設置逃生窗口,被消防救援部門依法處罰款人民幣伍仟壹佰元整的行政處罰。
前期,隆回縣消防救援大隊監督執法人員在對轄區人員密集場所開展日常消防安全檢查時,發現位于隆回縣花門街道帽子石街1號的一幼兒園二樓兒童教室外窗上設置影響逃生、滅火救援的障礙物(不銹鋼防盜網),大隊監督執法人員現場取證后,當場下發了《責令立即改正通知書》,督促該學校責令立即改正,同時消防監督執法人員采取“一勸、二清、三拆”的工作措施向單位負責人宣傳教育在門窗上設置防盜網、鐵柵欄以及廣告牌等阻礙逃生、滅火救援障礙物的危害性,普及相關法律法規知識,提醒此類隱患可能造成的嚴重后果。幼兒園屬于人員密集場所,在外窗上設置防盜網影響逃生、滅火救援障礙物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七條第一款第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條第一款第六項、參照《湖南省消防救援機構行政處罰案件裁量指導意見》第二十二條之規定,隆回縣消防救援大隊依法給予該幼兒園罰款人民幣伍仟壹佰元整的行政處罰。
單位負責人表示已經深刻認識到了該違法行為的危害性,表示將立即整改隱患,同時今后一定加強消防安全管理,全面自查消防安全重大風險隱患,確保消防安全重大風險隱患得到有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