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中央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在深化國有企業改革中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的若干意見》,強調在深化國有企業改革中必須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再次明確了黨的領導和黨的建設放在深化國企改革中核心地位。
隨著我國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工作進入深水區,沒有現成的經驗可以借鑒,更沒有現成的道路供我們通行,只能在黑暗中不斷探索。只有始終堅持黨的領導,高舉黨的旗幟,牢牢抓住黨建工作這個“牛鼻子”,方能引領國有企業走出深化改革的深水區。
國有企業是共和國的長子,是推動國家現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在一定的歷史時期,為國家的經濟社會發展做出了不可替代的貢獻。但是近年來,隨著國有企業高管的相繼落馬,權力尋租、抱團腐敗、侵吞國有資產等問題不斷涌現,國有企業深化改革勢在必行。腐敗問題的出現,固然與國有企業領導人理想信念出了問題有關,將黨紀國法置若罔聞,把權力作為謀取私利的手段。但其根源在于黨組織的領導功能弱化、軟化、退化、虛化和邊緣化,在于監督管理制度的失之于寬、失之于軟。
黨的領導是國企改革社會主義方向的保障。是體現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的底氣,更是推動國有企業不斷做優做強的不竭動力。在深化改革的過程中,必須旗幟鮮明地加強黨的領導,將黨的領導深入到國企改革的各個層面,體現在深化改革、管理監督的行動上。一是國企負責人要履行管黨治黨的職責,把黨的領導真正體現出來,方能保證國有企業發展的正確方向。必須牢固樹立起抓好黨建工作是本職、抓不好黨建工作是瀆職、不抓黨建工作是失職的責任意識,喚醒黨章黨規黨紀意識,自覺擔負起從嚴治黨的主體責任,扎扎實實把國有企業的黨建工作抓實、抓細、抓到位。二是國有企業黨委(黨組)要切實把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建設當成分內之事、應盡之責,真正把擔子擔起來,種好自己的“責任田”。全面從嚴治黨,抓好國企黨建,確保“兩個責任”落實到位。三是國有企業主管部門要通過“政治引領”、“三重一大”、“黨管干部”等原則和制度,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組織監督工作,在政治導向、思想政治、文化建設、培養人才、整合利益、協調溝通和領導群團等方面發揮政治核心作用。按照“三嚴三實”要求,堅持“好干部”標準,建立適應現代企業制度要求和市場競爭需要的選人用人機制。從嚴管理監督,通過加強思想教育和日常監督管理,讓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