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陽新聞網10月25日訊(通訊員 周楊凱 鄧湘)近日,隆回縣人民法院橫板橋法庭對一名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書的被執行人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手段,用硬核執行手段維護法律的權威和尊嚴。
趙某與朱某、肖某(倆夫妻)民間借貸糾紛一案,隆回縣人民法院于2022年5月27日依法判決朱某、肖某償還趙某借款本金10萬元,利息自2022年3月30日至實際給付之日按年利率3.7%計算。判決生效后,朱某、肖某在收到本院執行通知書和報告財產令后,拒不報告當前以及收到執行通知書之前一年的財產情況,且迄今為止一直逃避執行。執行人員通過了解,被執行人朱某在縣城城西某處擺燒烤攤,執行法官立即安排車輛及相關執行人員,迅速將朱某、肖某拘傳至隆回縣人民法院。經問話調查,朱某陳述其目前在擺燒烤攤,一天收入幾百元,肖某在其弟弟經營的“肖記粉店”工作,月工資幾千元,年底還有獎金。在了解到朱某、肖某有收入的情況下,執行人員希望通過居中調解,促使本案以執行和解方式結案,并告知倆被執行人如不履行生效裁判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將采取的強制執行措施。但朱某、肖某仍態度強硬拒不履行。執行人員考慮到兩被執行人有兩個小孩,均在讀小學,需要照顧,另一方面如拘留被執行人中一人,則在拘留期間,另一被執行人有籌集執行款項履行的可能,遂決定只對朱某予以司法拘留十五日。司法尊嚴不容挑戰,法律權威不容褻瀆。法院做出的生效判決具有法律效力,必須依法履行。本案執行過程中,法官充分考慮到被執行人的經濟及家庭現狀,貫徹人性執法、溫度執法,同時為保障勝訴權利人的合法利益,對于拒不履行的被執行人將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如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將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