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陽新聞網5月13日訊(通訊員 趙禮軍)近日,邵東市消防救援大隊在開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堅大整治行動中,依法對一名男子違反規定使用明火作業進行了處罰。
大隊監督檢查員對位于宋家塘辦事處永興路 67 號的康瓏手機連鎖有限公司進行檢查時,發現該單位在進行裝修,因施工需要進行電焊、氣焊等明火作業,施工人員羅某未采取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違反規定使用明火作業,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二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三條第二項之規定,對羅某處以罰款人民幣300元整的行政處罰。
消防部門提醒:進行電氣焊、切割、打孔等具有火災危險作業的人員和自動消防系統的操作必須持證上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的規定,謹記動火作業安全措施,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從源頭做好防范,確保安全無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