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陽新聞網訊 (通訊員 寧明 李丹枝 )4月12日,大祥區法院執行局組織精干執行力量來到邵陽市揚子巴士有限公司的保養廠,向占據該保養廠的被執行人宣讀法律文書,并張貼搬遷公告,責令其在2017年4月30日前遷出該廠,到期仍不履行,人民法院將依法強制執行。
2006年1月21日,邵陽市揚子巴士有限公司與該公司職工趙安平簽訂《保養廠租賃經營協議書》,租賃期限到2010年8月31日。到期后趙安平繼續使用場地,邵陽市揚子巴士有限公司未明確提出異議。2011年12月13日邵陽市揚子巴士有限公司就租賃合同糾紛向該院起訴趙安平,經兩級法院判決后,趙安平仍拒不搬遷出邵陽市揚子巴士有限公司的保養廠。2016年12月6日,邵陽市揚子巴士有限公司申請大祥區法院強制執行,該院執行局隨即全力以赴,以重兵壓境之勢展開強制搬遷工作。
目前,大祥區法院執行局已對次租賃戶的租賃合同、租賃場地、設備產品等基本情況進行了詳細摸底清理,下一步該局將依法采取執行措施,對于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方法阻礙司法工作人員執行職務的,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