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8日,我國公布了新的《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對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進行了進一步規范,厲行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不斷加強黨風廉政建設。這無疑將對遏制浪費之風、根治公款大吃大喝的頑疾將會產生十分顯著的效果。
近年來,隨著物質條件的豐富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社會上形成了一股奢侈浪費之風。而在干部中,奢侈浪費之風也有不斷抬頭的跡象,甚至在部分人的眼中,奢侈和鋪張浪費就意味著“地位”和“成功”。公款大吃大喝、戴名表、抽高檔煙、喝高檔酒,鋪張浪費現象屢禁不止,在某些高檔飯店,個人的最低消費額甚至上千元,“舌尖上的浪費”時有發生,然而諸如此類的現象不僅浪費了社會資源,而且影響了黨和國家的形象,腐蝕黨群、干群關系。
“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在社會風氣的形成中,干部是關鍵,因此,干部更應發揮先鋒模范作用,堅決反對鋪張浪費。中央八大規定出臺實施后,節約之風勁吹,蘭州市出臺了《關于全面實行鄉鎮(街道)村(社區)公務零接待的規定(試行)》,提出凡是上級機關公職人員到鄉鎮、街道等基層開展工作,一律不得用公款接待。而這次出臺的《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更是對八大規定進行了具體化,對公務接待的規格做出了具體的規定,如規定的第十條就提出接待對象應當按照規定標準自行用餐。確因工作需要,接待單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嚴格控制陪餐人數。接待對象在10人以內的,陪餐人數不得超過3人;超過10人的,不得超過接待對象人數的三分之一。不斷細化、具體化的規定為其實施貫徹提供了更高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也讓我們認識到了中央領導從嚴治黨的決心與力度。
古人說:“歷覽前賢國與家,成由勤儉破由奢”。勤儉節約是我黨珍貴的傳統,是我國的治國方針,各級干部都應該厲行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讓干部作風的轉變引領文明新風。
【作者:葉小魚】
【稿源:邵陽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