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陽新聞網訊(記者 胡哲)4月8日,邵陽市教育局印發《2018年邵陽市城區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方案指出今年邵陽市普通高中將繼續實施多樣性、自主性、計劃性、公正性的“陽光”招生錄取工作。
招生范圍
縣(市)公辦普通高中在所屬縣(市)范圍內招生,但不得跨區域招生。對已獲得辦學許可證的民辦普通高中,可以不受戶籍和地域限制招收初中畢業生。已取得辦學許可證,但在年度評估驗收時未合格,需要整改而未按要求整改的民辦學校不得進行招生。
高中新生類別
2018年高中新生類別共分為特長生、擇優生和指標生三類。
報考特長生時,每個學生只能報具有特長生招生資格的某一所學校的某一個項目的特長生志愿,多報無效。特長生錄取是按特長測試結果并結合中考成績及志愿來錄取。特長生認定比例原則上不得超過當年學校招生總計劃的5%。
擇優生的錄取,將按照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等第入圍,以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為錄取依據,錄取學校按學業成績,即語文、數學、英語、思想品德、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體育等10科總分排序,按志愿要求擇優錄取。
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實施指標生分配辦法招生。城區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計劃(除去特長生計劃)的50%分配到城區各初中學校。指標生實施網上填報志愿,設立指標生錄取批次,實行網上錄取。
入學基本要求
考生需同時達到學業成績基本要求和綜合素質基本要求,未達到相應類別學校學業成績最低分數線或綜合素質等第要求的考生,相應學校不得錄取。
學業成績的基本要求為:所有省示范性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數線為10科滿分值的70%,省示范性普通高中體育特長生與全市普通高中的最低控制分數線為10科滿分值的60%;少數民族縣城步苗族自治縣和少數民族人口過半的綏寧縣普通高中招生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請,市教育局審定。所有考試科目中,有一科以上不及格(不合格)的初中畢業生,原則上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學校不予錄取。
綜合素質評價的基本要求為:報考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的考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必須達到C等及以上等第,報考非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的考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必須達到D等及以上等第。
優惠對象
一是烈士子弟、二等以上(軍)功臣子女、少數民族考生、華僑在國內的子女、歸僑子女、港澳臺籍考生等。各項優惠分值均為5分,優惠項目不累計記分。
二是根據《邵陽市實施“一提高兩降低”促進教育扶貧六條措施》規定,對進入高中相應批次錄取控制線的貧困生做到應招盡招。從2018年起至2020年,按縣域內省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標生計劃的2%招收指標生批次落選的建檔立卡貧困生。
三是按照《2018年邵陽市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辦法》,在體育考試方面,因殘疾免試者按滿分的80%、其他免試者均按滿分的60%計入本人升學成績。因傷病或生理原因等特殊情況不能參加體育統一考試的學生,由學校出具書面申請,另行安排時間到指定地點予以緩考,逾期不再安排考試。
志愿填報與錄取
4月20日8:00 — 5月16日18:00期間考生需登錄志愿填報與錄取網址(可在邵陽教育網http://www.sysedu.net/上查找相關鏈接),自愿填報志愿。
注意:考生們必須網上填報志愿,方可參加所屬區域普通高中的錄取,考生在志愿系統不填志愿視為放棄所屬高中學校的錄取權利。
城區高中階段學校分省示范性普通高中、非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職業學校三類,考生可填報1個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志愿(市湘郡銘志學校參照省示范高中志愿),1個指標生志愿,2個其他公辦普通高中志愿,1個民辦普通高中志愿,3個職業學校志愿。考生因居所變化需跨區域就讀高中的,不得填報所在區域高中學校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