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年)》,這是我國在精準脫貧取得成效上,再一次對廣袤農村土地提出的重大計劃和行動方案,為鄉村振興發展提供了行動綱領。
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需要基層黨組織發揮帶頭作用。現階段部分農村黨組織存在老黨員比例交大,結構老化,綜合素質偏低等情況,農村黨建工作可能會出現后繼力量不足。鄉村振興戰略規劃是國家層面的頂層設計和統籌安排,規劃切實關注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發展,從健全以黨組織為核心的組織體系;加強農村基層黨組織帶頭人、黨員隊伍建設;強化基層黨組織建設責任與保障等方面對鄉村振興的黨建工作提供了方式方法、行動指南,指明了工作重點,明晰了主體責任,為農村基層黨組織對鄉村振興的全面領導提供了制度保障。
堅持黨管人才,建設高素質人才隊伍是鄉村發展的基礎,決定了鄉村振興的速度、社會發展的步伐。農村的發展離不開人的發展,現階段農村黨建工作相對較為落后,存在政治意識不強、基礎相對薄弱、理論水平偏低、大局觀念不強、對黨組織帶頭人隊伍建設重視不夠等情況。《規劃》對農村黨組織隊伍建設提出了明確的要求,通過吸收本村經商能人,致富能手、本地大學畢業生、退伍軍人等來充實到基層黨組織,確實保障黨的事業蓬勃發展,后繼力量薪火相傳。同時健全從優秀村黨組織書記中選拔鄉鎮領導干部、考錄公務員、招聘鄉鎮事業編制人員機制,讓優秀的人才有奔頭,充分發揮黨管人才作用,使每一位回鄉發展的青年才俊感受到黨對鄉村振興的重視和關注,給他們提供培訓機會,再深造機會,有效地提高鄉村人才隊伍的素質,使人才“回得來、留得住、用得上”。
堅持黨管人才原則,建設一支高素質鄉村人才隊伍,有利于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有利于為人才強國戰略打下基石。加強鄉村人才隊伍建設,提升鄉村人才工作能力,使人才適應鄉村發展、融入鄉村發展、從鄉村來到鄉村去、為建設富饒美麗幸福新農村出一份力,同時為鄉村全面振興、農業強、農業美、農民富的全面實現提供人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