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陽新聞網12月18日訊(通訊員 方剛)12月18日,筆者從城步運管所獲悉,自2018年12月31日起,取消總質量4.5噸及以下從事道路運輸普通貨運車輛辦理道路運輸證和駕駛員從業資格證。
為落實國務院和湖南省人民政府有關“放管服”改革要求,進一步精簡道路貨運行政許可事項,按照省人民政府同意印發的《關于印發湖南省促進道路貨運行業健康穩定發展專項行動實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湘交運輸〔2018〕83號)精神和規定,從2018年12月31日起,該所不再為總質量4.5噸及以下普通貨運車輛辦理《道路運輸證》;對已經辦理《道路運輸證》的總質量4.5噸及以下普通貨運車輛及經營業戶,將核查核對其車輛檔案、許可檔案,經公告后予以注銷,不再對其進行年度定期審驗;在日常監督檢查工作中,對于總質量4.5噸及以下普通貨運車輛從事普通貨物運輸活動的,不再對該類車輛和駕駛員以“無證經營”和“未取得相應從業資格證件,駕駛道路客貨運輸車輛”為由實施行政處罰。
該所負責人表示,將堅決貫徹執行此項道路貨運行業降本減負工作,切實減輕道路貨運經營者負擔,優化道路貨運市場秩序,為貨運行業發展注入新動力,促進全縣道路貨運行業穩定和諧、健康有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