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印發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這是我們黨關于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工作理論和實踐探索的最新成果。為新時代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為打贏脫貧攻堅戰、深入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實現農村經濟社會健康發展提供根本保證。
黨的十九大報告強調,要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鄉村治理體系。隨著農村改革發展和形勢任務的變化,加強和改進黨的農村基層組織建設是鄉村振興戰略的直接推動者、組織者和實踐者,是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在農村的貫徹者和實施者,也是黨在農村的全部工作和戰斗力的基礎,是振興鄉村的主心骨和頂梁柱。
堅定不移地鞏固農村的領導地位。十九大報告中提到:堅持黨對一切工作的領導。加強黨對農村工作的領導,夯實黨在農村的執政基礎有著及其重要的作用。要不斷增強基層黨組織領導力、凝聚力、戰斗力。深入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組織基層干部深入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堅定理想信念,加強黨性修養,強化“四個意識”,增強“四個自信”,堅定不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確保黨的基層組織用黨的創新理論高度統一起來、鞏固起來。
不斷提高農村基層干部隊伍的素質,健全責任機制。提高基層干部素質,加強基層組織建設。從制度上強化干部的自律意識,使其時時刻刻規范自己的行為,保持基層干部隊伍的純潔性。各級黨委、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要發揮表率作用,從自身做起,帶頭執行責任制,落實“兩個責任”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堅持和完善工作責任制,一級抓一級,一級帶一級的工作格局,努力把基層組織建設和基層干部隊伍素質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
積極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不斷提升農村基層組織為民服務的實力。集體經濟是農村基層黨組織發揮引領作用的重要保證之一,也是一些基層黨組織建設中的薄弱環節。為進一步加快村級集體經濟發展,著力提高農村基層黨組織領導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基層組織要充分發揮農村黨組織的組織優勢、組織功能、組織力量,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提升黨組織凝聚服務群眾的能力,推動農村黨組織全面進步、全面過硬,為新時代鄉村全面振興提供堅強的政治和組織保證。
基層干部要重視并抓好黨的農村基層組織建設,推動《中國共產黨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的學習宣傳和貫徹落實。堅持和加強黨對農村工作的全面領導,提高黨的農村基層組織建設質量,為打贏脫貧攻堅戰、全面建成小康社會而不斷奮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