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陽新聞網3月22日訊(通訊員 周文芳)為積極穩妥推進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工作,扎實做好省、市、縣級繳存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備用金退還工作。3月21日,新邵縣自然資源局、縣財政局等兩部門聯動啟動礦山治理備用金退還工作,各相關涉及礦山企業負責人、 各鄉鎮國土資源所副所長參加了會議。
會議要求吃透上級政策,落實工作要求,科學制定退還工作方案,成立領導小組,明確退還范圍、退還程序、特殊情況的處理、審核股室工作責任,制定退還審批工作流程,壓實工作責任,壓緊審核鏈條,從制度上確保退還工作有序進行。
會議強調備用金必須退還符合條件的礦業權人專項用于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工作,嚴格挪作他用。凡工作不力、互相推諉的,要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力爭3月底前全面完成生產礦山備用金退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