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陽新聞網6月3日訊 5月31日,城步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組織縣自然資源、規劃建設、城管、公安、交警、司法、供電、供水等部門及儒林鎮120余名干部職工,依法拆除了縣城南山大道旁9處違法違規建筑。
經查,喬某祥、江某衛等9戶群眾未辦理規劃許可、國土建設用地手續,在縣城南山大道沿線土地上修建1000余平方米的違法違規建筑,嚴重影響了縣城總體規劃的實施,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40條、第64條和《湖南省實施<城鄉規劃法>辦法》第51條之規定,屬于違法違規用地。
為進一步加大拆違控違力度,規范城市規劃建設管理秩序,有效保護國土資源,今年5月下旬以來,該縣自然資源局先后向喬某祥等人下達《限期拆除通知書》《限期搬離通知書》《限期拆除決定書》《強制拆除公告》,喬某祥等人拒不拆除或搬離。5月31日,城步縣人民政府組織公安、自然資源、住建、城管、儒林鎮等單位組成聯合執法小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等法律法規相關規定,采取機械拆除與人工拆除相結合的方式,對喬某祥等9戶群眾的違法違規建筑進行強制拆除。
該縣拆違控違辦工作人員表示,將繼續遵照“屬地管理、源頭防范、部門聯動、綜合執法、完善機制”原則,加大摸底排查力度,集中開展清理整治,有效遏制違法違規建設現象,切實提高城市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