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妻子回趟娘家隆回縣巖口鎮回來告訴我,岳父家鄉把農民和企業捆在一起,“訂單”變成“保單”。優質水稻簽下“保單”,由鎮里提供種子、技術、管理、收割機幫助收割和收購;栽種的葡萄,農戶只要出每株8元的費用,第一年由企業無償提供肥料、葡萄架、管理、技術支持,兩年可以投產,企業包收購,合同期內收成農戶和企業各分成一半,農民喜笑顏開。據悉,讓“訂單”成為“保單”這種合同模式,在隆回縣桃洪鎮、三閣司鎮、山界回族鄉、荷田鄉等地正逐步推行,頗受農民親睞。筆者為這種“訂單”成為“保單”農、企雙贏的做法叫好。
當初,“訂單農業”作為農企之間合同化的方式,有效地促進了農業生產和農產品結構調整,增加了農民收入。但近年“訂單農業”在一些地方逐漸變冷,企業和農民,各從自己利益出發互相抱怨對方不守信用。市場行情走低時,企業以種種借口少收或拒收農產品,讓農民自己承擔市場帶來的風險;農產品價格高時,企業仍按“訂單價”一次性買斷,企業賺了很多錢,農民卻不受益。一些農民市場價格低于“訂單價格”,就積極履約把產品賣給企業;市場價格高于“訂單價格”,便不顧企業的需求把產品運到市場賣高價。
把農民和企業捆在一起,一損俱損,一榮俱榮的“保單農業”,是實現農業產業化經營、提高農產品競爭力的有效途徑。它發揮的是在農產品生產、加工、購銷中統一利益分配機制,農民與企業利益共享、風險同擔,企業與農民實現雙贏。它將改變“訂單農業”履約率低的狀況,更重要的是約定中的市場價高時“隨行就市”和低價時“保護價收購”,企業農民雙方吃了“定心丸”。(袁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