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陽新聞網1月8日訊(通訊員 何靜)1月6日,綏寧縣消防救援大隊開展監督執法檢查時發現長鋪鎮綠洲大道綠洲壹號小區一餐飲場所,未經消防安全檢查擅自投入使用、營業,其行為違反了消防安全相關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規定,綏寧縣消防救援大隊對其作出罰款人民幣九千元整的處罰。
在檢查中,監督執法人員對該場所進行檢查時,當場要求單位負責人提供餐飲場所《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開業檢查合格證》,該場所負責人無法提供。經調查發現,該餐飲場所未經消防安全檢查擅自投入使用、營業的消防違法行為屬實,消防救援大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第四項之規定給予該餐飲場所責令停業,并處罰款人民幣九千元整的處罰。
在作出處罰的同時,監督執法人員對該場所負責人進行了消防安全教育,講清了違法事實,告知了危害性,并強調餐飲場所屬于公眾聚集場所,一旦發生火災極易造成群死群傷惡性事故,要求該負責人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盡快采取有效措施,辦理合法手續,切實將消防安全工作放到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