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陽新聞網8月29日訊(通訊員 肖琪)近日,邵陽縣一賓館因在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滅火救援的障礙物,被消防部門依法處以罰款人民幣壹仟柒佰元整的行政處罰。
日前,邵陽縣消防救援大隊監督執法人員在對邵陽縣大木山銀海賓館進行消防監督檢查時,發現該單位人員密集場所在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滅火救援的障礙物(客房外窗設置防盜網且未開設逃生窗口),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條第一款第六項之規定,對該單位作出罰款人民幣壹仟柒佰元整。
該單位現已整改完畢,負責人并表示將嚴格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進一步加強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不斷提升單位火災防控能力。
消防部門提醒:罰款不是目的,安全才是根本。設置不當的防盜窗在火災發生時會嚴重威脅生命安全,人員密集場所應及時拆除、整改在門窗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鐵柵欄、鐵絲網等障礙物,為大家的生命安全“網”開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