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陽新聞網6月5日訊(通訊員 郭盛梅)為進一步規范出生醫學證明管理,加強母嬰保健工作,保障公民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及其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與規章,結合《湖南省衛生健康委、湖南省公安廳關于印發<湖南省出生醫學證明管理辦法>的通知》(湘衛發【2025】8號)文件精神,修訂后的《湖南省出生醫學證明管理辦法》將于2025年6月1日開始正式實施。
辦理首次簽發應提供以下相關材料:
(一)新生兒父母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復印件;
(二)新生兒出生醫學記錄;
(三)新生兒父母的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下列情況需提供親子鑒定:
(一)新生兒出生后原則上應在1個月以內按要求申領出生醫學證明。新生兒出生超過6個月未申領的,須提交有資質的鑒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鑒定證明原件;
(二)新生兒出生時無法提供其父母依法取得的《結婚證》, 或屬于非婚生育,而出生醫學證明上需要填寫父親信息的,需提供新生兒父母的非婚生育說明及有資質的親子鑒定機構出具的父子(女)的親子鑒定證明原件。
溫馨提示:
1.請提前填寫好新生兒姓名,新生兒中文姓名應當使用通用規范漢字填寫,姓氏可隨父姓或母姓。出生醫學證明一旦打印,新生兒姓名就不能更改。
2.請攜帶新生兒父母雙方的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新生兒父母的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新生兒出生醫學記錄至邵陽市中心醫院兒童康保中心辦理出生醫學證明。
3.領證不是新生兒母親本人的,必須提供新生兒母親簽字并按手印的授權委托書,同時提供受托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并進行身份核驗。外籍人員需提供護照原件、復印件及翻譯件及翻譯公司資質證明。
4.出生醫學證明辦理時間:
每周一至周五 14:30-17:30(法定節假日除外)
地址:門診五樓兒童保健中心503室
電話:0739-5328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