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陽新聞網9月20日訊(通訊員 姜貽鑫 蔣小琴)9月19日,武岡市人民法院組成七人合議庭,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非法捕撈水產品罪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該案由武岡市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蔣輝民擔任審判長,武岡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吳學田擔任公益訴訟起訴人,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旁聽庭審。
案情簡介
2023年10月30日,李某、楊某、辛某組織申某、姜某等人在禁漁期內在禁止捕魚的赧水河武岡市荊竹鋪鎮三元橋河段,使用電瓶等捕魚工具電魚。
同年11月11日,李某、楊某、辛某、申某、姜某等五人再次電魚時,被武岡市農業農村局執法人員當場發現。執法人員對其進行抓捕時,李某等五人逃跑。后李某、楊某、辛某、申某四人主動到武岡市森林公安局投案。
經邵陽市畜牧水產事務中心認定,李某等五人共捕撈漁獲物69.8千克。2023年11月,李某、楊某、辛某、申某共計繳納了生態修復費用65000元。
2024年6月20日,武岡市人民檢察院以李某等五人涉嫌非法捕撈水產品罪提起公訴,并于6月21日提起附帶民事公益訴訟。
案件審理
庭審過程中,公訴機關宣讀了起訴書,就指控事實出示了相關證據,合議庭就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進行法庭調查,對于影響定罪量刑的關鍵事實和法律適用等問題,組織引導控辯雙方充分發表辯論意見,同時充分聽取了被告人的最后陳述,五名被告人深刻反省了其犯罪行為給生態環境造成的危害,當庭表示自愿認罪認罰。該案將擇期宣判。
法官說法
院長開庭審理環境資源保護類案件,既發揮了院領導帶頭辦案的示范引領作用,也彰顯了武岡法院打擊破壞生態環境犯罪的堅定決心和守護綠水青山的責任擔當,對環境資源審判起到了良好的司法引領作用。
生態興則文明興。生態文明建設是關系中華民族永續發展的根本大計。保護好生態環境,功在當代、利在千秋、澤被天下。赧水河既是武岡人民的母親河,也是武岡市重要的生態寶庫和生態屏障,更需要好好保護。本案中,李某等五人使用禁用漁具非法捕撈,不僅對魚類生存和繁衍構成威脅,也破壞了生態平衡。
下一步,武岡法院將繼續秉承“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發展理念,發揮環境資源審判職能,依法嚴懲破壞生態環境的犯罪行為,注重發揮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效能,以實際行動為保護生態安全、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提供更加優質高效的司法保障。